Tuesday, March 13, 2012

打鞭

今天星洲日报的头版,看得痛快。
牛丈人终于被控上法庭。
今天特地早放工,回家细读报子庆祝庆祝。

有可能的四条刑罚里,
第一控状的第一条,
两年到20年的牢狱,可另加鞭刑和罚款。
第二条刑罚,五年另加三万块。
第二控状的第一条,第二条,也一样。

我对20年的刑罚,没什么感觉,
而三万块的罚款,脚毛一条,
五十万的保释金,都没放在眼里,那看得到三万,

两亿五千万换三万块,这是变相的鼓励贪污,
希望大法官不会下这判决。

倒是那鞭刑,挺有意思的,
如果法官大人和我有同感,
应该会多多少少给他几鞭,
那可就大快人心。

我对这买楼养牛的事件有点感冒,
牛大姐之前那振振有词的说话,
我总是怀恨在心的。

这次牛先生被控,牛大姐丢官,
啊jib 哥终于也做了些可看的事,加分,
虽然在时间上有点婆妈,不够果断。

后面还有几篇其他部长大人讲的话,
什么牛大姐做了很大的牺牲。
实在令人纳闷, 做错事的人,竟然可以被说得像英雄似的。
我是啊jib 哥的话,会很想挂他们一两巴掌,
把我做的事,都画蛇添足了,扣分。

1 comment:

Anonymous said...

《慈悲的人民》

闷蛋兄也别满足得太早,
我国的司法一直以来都蒙上一层政治阴影,
需要咨询上边的人的意见和咨询应如何适当的处理case,
演戏给人民看也不在话下,
打个几年之久的官司,
人民愤愤不平的情绪通常都忘得一干二净,
不好彩被捉到的话,
只要被告者吐出吃下的部分财产就是了,
没捉到的话富裕几代家族,而且名声大又有权力,
谁害怕冒这个险?

我国的司法制度一定要大幅的改革(司法独立),
效率需要大幅的提升,
才能保得住人民的财产与打压官爷们的滥权舞弊,
才有可能创造一个清廉和有效率的执政环境。
例如:
一旦证据确着,马上关进牢狱,
与涉及的人士全关进牢狱,
整个过程不超过两个星期,
效率高到令贪官们心惊胆颤。

我国的执政宪章应该把反贪放在第一位,
甚至比贩毒更严重,
贪污其实就是嗜毒的国家,
越陷越深不能自拔,国家将面临沦陷。

打贪的制度需要有像共产的霸道,
执着、无情面、无需浪费辩扭的时间,
拿到证据就关了(没斩了算不错的了)。

治疗嗜毒深的国家应先实行这一制度,
直到人民的素质与思维达到一定的程度,
才来谈善待被关押的贪官人权的问题。

post by:某卡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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